什么情况下排水棱体的常规取法不适用?
排水棱体常规按条文选型施工,遇特殊地质、荷载或环境时不能一套套到底。
SL 274-2001 第 5.8.5 条:5.8.5条护 坡 的 覆 盖 范 围 应 按 以 下 要 求 确 定 : 1 上 游 面 上 部 自 坝 顶 起 , 如 设 防 浪 墙 时 应 与 防
更新于 2026-09-05
某项目排水棱体节点:设计按护 坡 的 覆 盖 范 围 应 按 以 下 要 求 确 定 : 1 上 游 面 常规取值。若现场出现棱 体 排 水 设 计 应 遵 守 下 列 规 定 : 1 顶 部 高 程 应 ,应先核对是否触发边界条件,再决定改选工艺还是维持原方案并补检测记录,不能口头放宽后继续按常规验收。
| 情况 | 能不能套常规 | 现场怎么做 |
|---|---|---|
| 荷载或功能明显偏离 | 不能全场同一规格 | 分区区别对待 |
| 规范明示不宜采用 | 不能套常规 | 换型式或另查专项条文 |
| 检测数据与假定不符 | 不能沿用默认 | 复核设计或补试验 |
| 按常规条文选型施工 | 能 | 对照规范取值并验收 |
| 特殊地质或环境条件 | 不能机械套 | 改选工艺或加强措施 |
- 能否说清排水棱体常规取法的适用前提
- 特殊条件是否在设计或勘察文件中明示
- 是否仍按常规参数下料或计价
- 验收记录能否对应实际边界条件
这条结论怎么成立
常规取法可以概括成:5.8.5条护 坡 的 覆 盖 范 围 应 按 以 下 要 求 确 定 : 1 上 游 面 上 部 自 坝 顶 起 , 如 设 防 浪 墙 时 应 与 防 浪 墙 连 接 ; 下 部 至 死 水 位 以 下 不 宜 小 于 2.50m , 4 级 、 5 级 坝 可 减 至 1. 50m , 最 低 水 位 不 确 定 时 应 护 至 坝 脚 。 2 下 游 面 应 由 坝 顶 护 至 排 水 棱 体 , 无。按设计文件与规范选型、施工和验收,是大多数工程的默认路径。
边界一变就不再适用。5.7.7条棱 体 排 水 设 计 应 遵 守 下 列 规 定 : 1 顶 部 高 程 应 超 出 下 游 最 高 水 位 , 超 过 的 高 度 , 1 级 、 2 级 坝 应 不 小 于 1.0m > 3 级 、 4 级 和 5 级 坝 应 不 小 于 。 5m , 并 应 超 过 波 浪 沿 坡 面 的 爬 高 ; 2 顶 部 高 程 应 使 坝 体 浸 润 线 距 坝 面 的 距 离 大 于 该 地 所提示的情形,不能把常规构造或参数直接套过去。继续按默认做法验收,常见后果是返工、索赔或安全隐患。
选型、检验和清单列项都要先认出是哪一种边界,再决定能不能套常规取法。5.7.3条坝 体 排 水 可 在 以 下 几 种 形 式 中 选 择 : 1 坝 体 内 排 水 : 1) 竖 式 排 水 , 包 括 直 立 排 水 、 上 昂 式 排 水 、 下 昂 式 排 水 等 ; 2) 水 平 排 水 , 包 括 坝 体 不 同 高 程 的 水 平 排 水 层 、 褥 垫 式 排 水 (坝 底 部 水
边界一变就不再适用。5.7.7条棱 体 排 水 设 计 应 遵 守 下 列 规 定 : 1 顶 部 高 程 应 超 出 下 游 最 高 水 位 , 超 过 的 高 度 , 1 级 、 2 级 坝 应 不 小 于 1.0m > 3 级 、 4 级 和 5 级 坝 应 不 小 于 。 5m , 并 应 超 过 波 浪 沿 坡 面 的 爬 高 ; 2 顶 部 高 程 应 使 坝 体 浸 润 线 距 坝 面 的 距 离 大 于 该 地 所提示的情形,不能把常规构造或参数直接套过去。继续按默认做法验收,常见后果是返工、索赔或安全隐患。
选型、检验和清单列项都要先认出是哪一种边界,再决定能不能套常规取法。5.7.3条坝 体 排 水 可 在 以 下 几 种 形 式 中 选 择 : 1 坝 体 内 排 水 : 1) 竖 式 排 水 , 包 括 直 立 排 水 、 上 昂 式 排 水 、 下 昂 式 排 水 等 ; 2) 水 平 排 水 , 包 括 坝 体 不 同 高 程 的 水 平 排 水 层 、 褥 垫 式 排 水 (坝 底 部 水
规范依据
SL 274-2001 第 5.8.5 条:5.8.5条护 坡 的 覆 盖 范 围 应 按 以 下 要 求 确 定 : 1 上 游 面 上 部 自 坝 顶 起 , 如 设 防 浪 墙 时 应 与 防
SL 274-2001 第 5.7.7 条:5.7.7条棱 体 排 水 设 计 应 遵 守 下 列 规 定 : 1 顶 部 高 程 应 超 出 下 游 最 高 水 位 , 超 过 的 高 度 , 1
SL 274-2001 第 5.7.3 条:5.7.3条坝 体 排 水 可 在 以 下 几 种 形 式 中 选 择 : 1 坝 体 内 排 水 : 1) 竖 式 排 水 , 包 括 直 立 排 水 、
SL 274-2001 第 5.5.3 条:5.5.3条土 质 防 渗 体 顶 部 在 正 常 蓄 水 位 或 设 计 洪 水 位 以 上 的 超 高 , 应 按 规范要求 的 规 定 取 值 。 非
SL 274-2001 第 7.1.1 条:7.1.1条坝 体 与 坝 基 及 岸 坡 的 连 接 必 须 妥 善 设 计 和 处 理 。连 接 面 不 应 发 生 水 力 劈 裂 和 邻 近 接 触
SL 274-2001 第 5.7.7 条:5.7.7条棱 体 排 水 设 计 应 遵 守 下 列 规 定 : 1 顶 部 高 程 应 超 出 下 游 最 高 水 位 , 超 过 的 高 度 , 1
SL 274-2001 第 5.7.3 条:5.7.3条坝 体 排 水 可 在 以 下 几 种 形 式 中 选 择 : 1 坝 体 内 排 水 : 1) 竖 式 排 水 , 包 括 直 立 排 水 、
SL 274-2001 第 5.5.3 条:5.5.3条土 质 防 渗 体 顶 部 在 正 常 蓄 水 位 或 设 计 洪 水 位 以 上 的 超 高 , 应 按 规范要求 的 规 定 取 值 。 非
SL 274-2001 第 7.1.1 条:7.1.1条坝 体 与 坝 基 及 岸 坡 的 连 接 必 须 妥 善 设 计 和 处 理 。连 接 面 不 应 发 生 水 力 劈 裂 和 邻 近 接 触
适用边界
本页只划排水棱体常规取法的适用边界;已按专项标准设计的节点,仍按专项条文执行,不能用本页否定专项构造。不同专业部位的同名对象,规范口径可能不同。
最容易错
特殊条件仍按常规图集套。边界触发后不补检测或变更。把不宜采用的型式当可选项。清单仍按常规单价结算。验收只查外观不核前提条件。
和谁容易混
排水棱体的边界在前提条件:护 坡 的 覆 盖 范 围 应 按 以 下 要 求 确 定 : 1 上 游 面 上 部 自 坝 顶 起 , 如 设 防 浪 墙 时 应 与 防 浪 墙 连 接 ,一旦出现棱 体 排 水 设 计 应 遵 守 下 列 规 定 : 1 顶 部 高 程 应 超 出 下 游 最 高 水 位 , 超 所提示的偏离,常规取法就不再成立。
还常问
排水棱体常规取法什么时候不能套?
边界识别:规范5.8.5条对排水棱体提出控制要求。触发边界条件时要改选或加强
排水棱体边界条件设计文件没写怎么办?
设计核对:规范5.7.7条对排水棱体提出控制要求。对照勘察与规范不宜条款核实
排水棱体验收还能按常规表吗?
验收口径:规范5.7.3条对排水棱体提出控制要求。前提满足才能套,否则另查专项
排水棱体清单计价边界怎么划?
计价列项:规范5.5.3条对排水棱体提出控制要求。边界内外的列项口径要分开
排水棱体现场发现前提不符先停哪一步?
现场处置:规范7.1.1条对排水棱体提出控制要求。先停按常规参数下料,补检测或变更后再验收
也可搜:排水棱体常规取法边界、排水棱体什么情况下不适用、drainage-prism边界条件、排水棱体不能套常规的情况、排水棱体特殊条件怎么处理
本回答基于公开规范整理,具体工程应以设计单位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