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防雷的常规取法不适用?

防雷按一类二类三类分类设防时,混类建筑、孤立金属物豁免或仅靠避雷针都不能套常规一刀切。

GB 50057-2010 第 1.0.2 条: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防雷设计

更新于 2026-09-02

科研楼附建危险品库:危险品库按一类,办公区按二类。若一类面积达到总面积 30% 及以上,整栋宜按一类设防,不能只在库房屋顶加针、办公区按三类省铜。若一类面积不足 30% 而二类面积达到 30% 及以上,整栋可按二类,但对一类库房部分的防闪电感应和电涌侵入仍要按一类做。屋顶孤立金属物若高出屋面不超过 0.3 m、上层表面积不超过 1.0 m²、长度不超过 2.0 m,可不要求对该物附加保护,但不能据此取消整栋防雷。
防雷常规取法何时能套、何时不能套
情况能不能套单一分类常规现场怎么做
整栋均为二类防雷能按二类做接闪引下接地及所需内部措施
一类面积占 30% 及以上不能降为二类整栋宜定为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类占比小但二类占比≥30%不能忽略一类局部整栋可按二类,一类部分感应与电涌仍按一类
屋顶小金属物在豁免尺寸内不能理解为不做防雷仅该孤立物可不附加措施
预计有电子信息系统不能只做外部避雷针统一接地并预埋等电位连接板
  • 是否按面积占比判定混类建筑的防雷分类
  • 一类局部的感应与电涌措施是否被降级
  • 屋顶孤立金属物尺寸是否在 0.3 m / 1.0 m² / 2.0 m 豁免内
  • 第二类是否评估了防雷击电磁脉冲
  • 电子系统预留是否做了统一接地与等电位连接板

这条结论怎么成立

常规取法是: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按防雷分类确定接闪、引下、接地等外部措施,并按需要配置内部防雷(等电位连接与间隔距离等)。第二类中部分情形尚应防雷击电磁脉冲;电子系统位置未定时,宜把金属构件、管线与防雷装置组成统一接地并预埋等电位连接板。

下列边界不能照搬“整栋楼一个等级、屋顶插几根针”。一座建筑兼有第一、二、三类防雷部分时,按各类面积占比判定整栋宜定为一类或二类等,且一类部分的防闪电感应和电涌侵入仍要按一类做,不能平均降级。屋顶孤立金属物在二类、三类建筑上,若高出屋面不超过 0.3 m、上层表面积不超过 1.0 m²、长度不超过 2.0 m,可不要求附加保护;非导电屋顶物未突出接闪器平面 0.5 m 以上时,也可不附加接闪器——这些豁免不能反过来说“什么都可以不做”。预计有电子系统时只做外部接闪、不做等电位与屏蔽预留,会在后期弱电进场时整体翻工。

分类边界一错,材料截面、间距和电涌防护等级会整链错配。

规范依据

GB 50057-2010 第 1.0.2 条: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防雷设计
GB 50057-2010 第 4.5.1 条:兼有多类防雷时按面积占比确定分类及对一类部分的加严
GB 50057-2010 第 4.5.7 条:二类三类屋顶孤立金属物与非导电物的附加保护豁免尺寸
GB 50057-2010 第 3.0.3 条:第二类等尚应采取防雷击电磁脉冲措施
GB 50057-2010 第 6.1.1 条:预计有电子系统时应统一接地并预埋等电位连接板

适用边界

本规范管建(构)筑物防雷设计。输电线路、独立烟囱等另有专规。内部防雷装置不等于再插一根避雷针。

最容易错

混类建筑一刀切降级。豁免尺寸被理解成可不做防雷。只做接闪不做等电位。电子机房后期补接地无法与防雷装置连通。

和谁容易混

防雷常规口径是按一类二类三类整栋对号入座;兼有多类时要用 30% 面积规则定级,并对一类局部的感应与电涌措施单独加严,这是避雷针思维最容易漏掉的边界。

还常问

楼里既有一类又有二类怎么定级?

按各类面积占比:一类占 30% 及以上宜整栋按一类;否则按 4.5.1 款判定二类或三类,一类局部感应与电涌仍按一类。

屋顶小金属物都要接闪吗?

二类三类上,高出屋面不超过 0.3 m、面积不超过 1.0 m²、长度不超过 2.0 m 的孤立金属物可不要求附加保护。

非导电装饰物突出屋面怎么办?

未突出接闪器形成平面 0.5 m 以上时,可不要求附加接闪器。

电子机房未定位置时防雷怎么预留?

宜将金属构件、管线与防雷装置组成统一接地,并在需要处预埋等电位连接板。

第二类是不是只做外部防雷就行?

第 3.0.3 条相关款规定的第二类尚应采取防雷击电磁脉冲措施,不能只靠接闪器。

也可搜:防雷什么情况不适用、兼有多类防雷怎么分类、屋顶孤立金属物防雷豁免、防雷等电位预留、第二类防雷电磁脉冲

本回答基于公开规范整理,具体工程应以设计单位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