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墙柱模板理解成楼板模板错在哪?
墙柱模板是围住墙和柱子的侧模,楼板模板是水平底模加支架。把墙柱模板理解成楼板模板,斜撑、对拉螺栓和拆模顺序都会按错体系。
更新于 2026-09-02
某剪力墙与柱同浇,班组按楼板支模习惯只立了几根斜杆,把大片墙模用铁丝绑在柱筋上,未按间距不大于300mm装齐U形卡,对拉螺栓也未拧到松紧一致。浇筑后墙面鼓包、柱截面偏大。按墙柱模板要求:斜撑倾角宜为60°,严禁系在柱筋上,对拉与内外支撑必须可靠,U形卡间距不得大于300mm;拆除也要按墙模顺序,不能按板底拆立柱思维。整改按墙柱侧模体系重支,楼板底模支架另行验收。
| 对照项 | 墙柱模板 | 楼板模板 |
|---|---|---|
| 主要荷载 | 混凝土侧压力 | 竖向自重与施工荷载 |
| 关键构配件 | 柱箍、斜撑、对拉螺栓 | 立柱、楞梁、底模 |
| 安装禁令 | 严禁大片模板系在柱筋上;斜撑倾角宜60° | 按楼板支架稳定性与起拱控制 |
| 拆除顺序 | 先撑后箍/对拉,自上而下拆侧模 | 先梁侧后板底再梁底,对称松立柱 |
- 方案与交底写的是墙柱侧模还是楼板底模支架
- 柱模斜撑倾角是否约60°,有无把模板系在柱筋上
- 墙模对拉螺栓是否垂直、松紧一致,U形卡间距是否不大于300mm
- 拆除顺序是按墙柱侧模还是按梁板底模
- 轴线、截面与垂直度偏差是否按柱墙模板检验而不是板底标高
错在哪里
墙柱模板承受的是竖向构件浇筑时的侧压力:柱模现场拼装要适时设临时支撑,斜撑与地面的倾角宜为60°,严禁将大片模板系在柱子钢筋上;四片柱模就位组拼并经对角线校正后,应立即自下而上安装柱箍。墙模板对拉螺栓应与墙模垂直、松紧一致,墙厚尺寸正确;内外支撑必须坚固可靠,U形卡正反交替、间距不得大于300mm。拆除时墙模分散拆除顺序为先拆斜撑或斜拉杆,再自上而下拆除外楞及对拉螺栓,再分层拆除木楞或钢楞及模板;柱模则先拆拉杆或斜撑,再拆柱箍、竖楞。
楼板模板主要承受竖向荷载,靠立柱、楞梁和底模,拆除顺序是先梁侧后板底再梁底,并盯支架立柱的对称放松与强度门槛。把墙柱模板理解成楼板模板,会去按板底立柱体系撑墙侧模,或漏对拉螺栓、把大片模板绑在柱筋上,浇筑一胀模,垂直度与截面尺寸偏差就会按墙柱模板问题爆发,却被误写成楼板支模问题。
楼板模板主要承受竖向荷载,靠立柱、楞梁和底模,拆除顺序是先梁侧后板底再梁底,并盯支架立柱的对称放松与强度门槛。把墙柱模板理解成楼板模板,会去按板底立柱体系撑墙侧模,或漏对拉螺栓、把大片模板绑在柱筋上,浇筑一胀模,垂直度与截面尺寸偏差就会按墙柱模板问题爆发,却被误写成楼板支模问题。
规范依据
JGJ 162-2008:柱模斜撑与地面倾角宜为60°,严禁将大片模板系在柱子钢筋上
JGJ 162-2008:对拉螺栓应与墙模板垂直、松紧一致;墙模板内外支撑必须坚固可靠
JGJ 162-2008:墙模拆除先拆斜撑,再拆外楞及对拉螺栓,再分层拆除模板
GB 50204-2015:现浇结构模板安装允许偏差按柱、墙、梁等分项检验
JGJ 162-2008:对拉螺栓应与墙模板垂直、松紧一致;墙模板内外支撑必须坚固可靠
JGJ 162-2008:墙模拆除先拆斜撑,再拆外楞及对拉螺栓,再分层拆除模板
GB 50204-2015:现浇结构模板安装允许偏差按柱、墙、梁等分项检验
适用边界
梁侧模与墙柱侧模都受侧压,但梁侧常与底模连成一体,拆除顺序仍按梁板规定,不要与剪力墙大面墙模混用同一套平台。爬模、台模等专用体系另册。设计或专项方案对对拉、柱箍有更严要求时按严的执行。
最容易错
["大片墙模绑在柱筋上当固定。用楼板立柱思维只撑不拉。对拉螺栓一头紧一头松,墙厚失控。拆墙模却先撬板底立柱。把胀模写成楼板平整度问题。"]
和谁容易混
墙柱模板围住墙和柱子承受侧压力:柱模斜撑倾角宜为60°且严禁系在柱筋上,墙模靠对拉螺栓与内外支撑,U形卡间距不得大于300mm,拆除自上而下先撑后模。楼板模板是水平底模加立柱体系。把墙柱模板理解成楼板模板,会漏对拉、错拆顺序,胀模后还按板底问题去返工。
还常问
墙模能不能按楼板那样主要靠立柱顶住?
墙柱侧模要靠斜撑、柱箍和对拉平衡侧压力,不能按楼板底模立柱思维只顶不拉。
为什么严禁把大片模板系在柱筋上?
柱筋不能代替模板支撑体系,系上去既伤钢筋又无法保证侧模稳定。
梁板拆除顺序能不能直接用于剪力墙?
不能。墙模先拆斜撑与对拉再分层拆模;梁板是先侧后底再梁底,对象不同。
U形卡间距不大于300mm是楼板规定吗?
这是墙模板拼接安装要求之一,不要当成楼板底模铺设间距去套。
柱截面偏差超了是不是楼板标高测错?
柱墙截面与垂直度属墙柱模板安装问题,应与板底标高检查分开。
也可搜:墙柱模板和楼板模板区别、把侧模当成板底模错在哪、墙模对拉和楼板立柱有何不同、柱模斜撑为什么不能绑钢筋、剪力墙模板拆除顺序
本回答基于公开规范整理,具体工程应以设计单位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