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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发火(防爆)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GB50209-2010030117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验收部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主控项目1不发火(防爆)面层中碎石的不发火性必须合格;砂应质地坚硬、表面粗糙,其粒径应为0.15mm~5mm,含泥量不应大于3%,有机物含量不应大于0.5%;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面层分格的嵌条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配制。配制时应随时检查,不得混入金属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杂质。第5.7.4条2不发火(防爆)面层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第5.7.5条3面层与一下层应结合牢固,且应无空鼓和开裂。当出现空鼓时,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应多于2处。第5.7.6条4不发火(防爆)面层的试件应检验合格第5.7.7条一般项目1面层表面应密实,无裂缝、蜂窝、麻面等缺陷。第5.7.8条2踢脚线与柱、墙面应紧密结合,踢脚线高度及出柱、墙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均匀一致,当出现空鼓时,局部空鼓长度不应大于300mm,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应多于2处。第5.7.9条3允许偏差表面平整度5mm踢脚线上口平直4mm缝格顺直3mm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专业工长(施工员)施工班组长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