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110电力驱动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电气装置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_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_电梯工程检查用表_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_合肥市施工质量验收表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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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310-2002表4.10电力驱动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电气装置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工程名称安装地点产品合同号/安装合同号梯号安装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合格不合格主控项目1.电气设备接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⑴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必须可靠接地(PE)⑵接地支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干线接线柱上,不得互相连接后再接地。2.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1000Ω/V,且其值不得小于:⑴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Ω。⑵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Ω。一般项目1.主电源开关不切断下列供电电路:⑴轿厢照明和通风。⑵机房和滑轮间照明。⑶机房、轿顶和底坑的电源插座。⑷井道照明。⑸报警装置。2.机房和井道内应按产品要求配线。软线和无护套电缆应在导管、线槽或能确保起到等效防护作用的装置中使用。护套电缆和橡胶套软电缆可明敷于井道或机房内使用,但不得明敷于地面。3.导管、线槽的敷设整齐牢固。线槽内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净面积60%;导管内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导管内净面积40%;软管固定间距不应大于1m,端头固定间距不应大于0.1m。4.接地支线应采用黄绿相间的绝缘导线。5.控制柜(屏)的安装位置应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中的要求。验收结论参加验收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说明:本表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验收;本表不适用于杂物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