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档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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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6: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栏杆)工程名称房(户)号序号验收项目验收规定检查记录验收结论1栏杆高度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2栏杆竖杆间距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3防攀爬措施栏杆应防止攀登,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4安装牢固栏杆和扶手安装预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以及栏杆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5栏杆玻璃栏杆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栏杆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综合验收结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验收人员:验收人员:验收人员:验收人员: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说明:以上检查项目,均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和《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的方法和标准进行。栏杆检查数据进行原位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