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档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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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调试、检测、验收记录资料编号表E.5地址编号项目条款子项(调试、检测、验收内容)施工单位调试记录监理单位检查记录检测、验收结果调试、检测、验收要求调试、检测、验收方法符合不符合说明符合不符合说明合格不合格说明5基本功能地址设置4.2.2按照附录D的规定进行地址设置,监控设备地址注释信息录入---☆5.1剩余电流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基本功能监控报警功能4.8.41探测器监测区域的剩余电流达到报警设定值时,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应在30s内点亮并保持按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报警值设定;采用剩余电流发生器对探测器施加电流值为报警设定值的剩余电流;用秒表测量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点亮时间B2监控设备应发出监控报警声、光信号,并记录报警时间观察监控设备监控报警情况,检查监控设备的报警信息记录情况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