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档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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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间等电位联结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3140601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验批容量分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检验批部位施工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18部分:照明系统工程》DB11/T1832.18-2021验收依据《居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11/T1076-2023主控项目验收项目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最小/实际抽样数量检查记录检查结果1所用设备、材料质量要求第17.7.1条/2装有淋浴或浴盆的卫生间辅助等电位联结。装饰装修工程不得覆盖或拆除辅助等电位端子箱第17.7.2条/3辅助等电位连接排和各连接点间的导线连接。等电位联结的金属物或PE线均应连接至等电位端子排,不得进行串联连接。导线截面积不应小于4mm2,应穿塑料导管敷设,不得直埋敷设第17.7.3条/一般项目1需做等电位联结的卫生间内金属部件或零件的外界可导电部分,与等电位联结导体连接第17.7.4条/2当等电位联结导体在地下暗敷时,其导体间的连接不得采用螺栓压接第17.7.5条/施工单位检查结果专业工长: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监理单位验收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