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高厚比
(高厚比不能超过的限值)
允许高厚比是砌体墙、柱计算高度与对应边长之比不得越过的限值。它按砌体结构设计规范查表并乘修正系数,不能拿去代替受压承载力验算。
允许高厚比按砂浆强度等级查表,再乘自承重墙、门窗洞口等修正系数;墙厚 240 mm 的自承重墙修正系数取 1.2。施工阶段新砌墙取 14、柱取 11,且构造柱有利作用不适用于施工阶段。超限不改墙厚或计算高度,墙柱会先失稳。
管辖规范
- GB 50003-2011第6.1.1条
- GB 50003-2011第6.1.3条
- GB 50003-2011第6.1.4条
适用边界
施工阶段砂浆尚未硬化的新砌墙柱,不能套用使用阶段的允许高厚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