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底

码头或堤脚防冲刷的护底层

护底是护住堤脚前方地基不被波浪掏空的垫层。易冲刷地基上的护岸必须做,宜用块石、软体排或石笼,不能拿坡面护面块体顶替。

护底铺在堤脚前方,挡住波浪底流把地基土掏走,避免护面和抛石棱体下滑。海港堤身段护底宽度不应小于 5 m、堤头段不应小于 10 m;块石可采用两层,厚度不宜小于 0.5 m,砂质海底还要在块石下加不小于 0.3 m 的碎石或土工织物滤层。内河护岸的块石层厚度不宜小于 2 倍块石粒径,也可用小于 0.5 m 的小块石垫层或软体排。破碎波区或有水流叠加时,块石要选得更重,不要把护面块体重量套到护底上。

管辖规范

  • JTS 154-2018第7.4.1条
  • JTS 154-2018第4.3.23条
  • JTS 154-2018第7.4.2条

适用边界

护面块体、抛石棱体、堤身主体和航道疏浚抛泥,都不按护底这层堤脚防掏空构造验收。

适用边界

为什么要这样

规范怎么规定

不按做会怎样

是什么

为什么不能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