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设备区

设备用房集中的那片区

车站设备区是车站里设备与管理用房集中的区域。它和乘客售检票、通行、乘降的公共区分开布置。

车站设备区里,地下车站设备与管理用房的顶棚、墙面、地面装修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不燃材料。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750平方米,且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该区域排烟风机应保证在250℃时能连续有效工作1小时。重要设备用房应设温湿度传感器,设备机房、库房和配电室应设火灾探测器。

管辖规范

  • GB 50157-2013第28.2.9条
  • GB 50157-2013第28.4.8条
  • GB 50157-2013第28.4.13条
  • GB 50157-2013第19.4.5条
  • GB 50157-2013第21.3.4条

适用边界

站厅、站台供乘客活动的是公共区。公共区防烟分区不宜超过2000平方米,不能按车站设备区750平方米那一档去套。

规范怎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