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须知_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_马鞍山市施工质量验收表_安徽省建筑资料库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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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须知_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_马鞍山市施工质量验收表_安徽省建筑资料库 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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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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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须知一、工作程序1、受理建设(开发)单位的工程质量监督申请。2、制定工程质量监督方案。3、工程质保体系核查及监督交底。4、施工过程中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及环境质量的监督。5、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6、竣工验收条件核查。7、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的实施。8、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二、申请工程质量监督的条件1、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请手续需提交下列文件:①按规定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审查意见;②工程地质勘察报告;③经过鉴证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2、工程开工应具备下列条件:①已领取工程施工许可证。②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各方主体资质和有关人员岗位资格符合规定要求。③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和施工准备工程就绪,并通过开工安全条件审查。3、关键环节[基槽(桩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监督方案中明确的部位]具备下列条件,并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监督站参加验收监督。①施工单位自检自评合格;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和质量管理资料基本齐全并整理归档;③已通过监理(建设)单位质量评估;④验收时间已约定,参加验收的人员通知到位。4、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①发生质量事故应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②委托法定的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鉴定;③施工单位会同设计等单位提出处理方案;④按方案进行整改处理;⑤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监督站参加整改结果验收监督。5、工程完工后,监理(建设)单位在监督站的监督下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估,并形成质量评估报告团;勘察、设计单位出具质量检查报告。6、建设单位带下列文件到监督站申请竣工验收条件的核查: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核查表,附:工程竣工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质量管理资料;工程款按合同约定支付情况说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电梯验收单位认可文件;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和室内环境检测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7、建设单位在监督站的监督下,组织各方主体和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附: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城建档案验收合格证;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8、对通过验收的工程项目,向备案机关出具监督报告。三、承诺时限1、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3个工作日。2、基槽、基础、主体结构验收:2个工作日。3、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核查:5个工作日。4、工程质量监督报告:5个工作日。四、联系方式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中路建管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555-23310040555-2348247遇到困难请拔:0555-2326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