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写 说 明_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_马鞍山市施工质量验收表_安徽省建筑资料库 第 1 页
第 1 页

文档摘录

以下为试读页文字,便于检索与引用;完整内容请下载原件。

填写说明一、本表由施工企业提供并保管,每个单位工程一式四份。二、每个验收记录应在验收合格后,及时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并在5日内报监督站备案。三、监督站在接到验收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参加验收监督,并由监督员及时提交监督抽查记录,作为验收记录是否同意备案的依据。四、本表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是指桩基、土方、地基及基础处理子分部和基础、主体分部以及监督交底中规定的其他子分部、分部工程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