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措施项目的常规取法不适用?
措施项目漏报视为已含、按项包干或进度款约定不明时,套分部分项按量调整的常规取法不适用。要按措施项目规则走。
GB/T 50500-2024 第 3.5.1 条:未填报措施清单项目价格可视为已含于其他项目,结算不调整
更新于 2026-09-01
投标漏报某项模板措施费:结算时发包人可主张费用已包含在其他清单与总价中,承包人不能再按模板面积重计量补一笔。另一项脚手架合同约定按支付分解表按月计量,则按约定分解,而不是按砌筑工程量同比。若变更新增深基坑支护专项措施且原措施费未覆盖,走额外措施项目增加,不能再用“措施费承包人自负”一句话挡掉。
| 情况 | 能不能套分部分项按量调整 | 现场怎么做 |
|---|---|---|
| 投标已列且合同约定可调 | 看合同,不能默认按实体量 | 按措施项目约定规则调整 |
| 措施项目漏报或未报 | 不能 | 视为已含其他项目,结算不重计 |
| 进度款约定不明 | 不能按实体工程量瞎套 | 可按分部分项完成产值比例推算 |
| 变更增加额外措施 | 不能用漏报已含挡 | 按批准方案计量计价 |
- 争议项在措施项目清单还是分部分项清单
- 投标有无漏报或未报该措施价格
- 合同对措施项目进度款支付分解如何约定
- 是否属于变更增加的额外措施项目
- 有无把措施包干项目按实体工程量翻算
常规误解是:措施项目也能像混凝土一样按图重计量、漏项找发包人补。标准把路径写反了——措施项目清单的列项完整性及报价准确性由承包人负责,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补充列项并承担自主报价风险。未按要求填报措施清单项目价格的,其费用可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及投标总价中,结算不做重新计价及调整。
进度款上,措施项目可按约定支付分解计算;约定不明时可按累计完成分部分项合价占比推算,而不是默认按实体工程量逐项重套。工程变更若需增加额外措施项目,才走变更增加路径,与“漏报视为已含”不是一回事。
硬套分部分项常规,结算时措施费要么重复计,要么该包干的被按量翻盘,争议集中在脚手架、模板、垂直运输等大项。
进度款上,措施项目可按约定支付分解计算;约定不明时可按累计完成分部分项合价占比推算,而不是默认按实体工程量逐项重套。工程变更若需增加额外措施项目,才走变更增加路径,与“漏报视为已含”不是一回事。
硬套分部分项常规,结算时措施费要么重复计,要么该包干的被按量翻盘,争议集中在脚手架、模板、垂直运输等大项。
规范依据
GB/T 50500-2024 第 3.5.1 条:未填报措施清单项目价格可视为已含于其他项目,结算不调整
GB/T 50500-2024 第 6.2.13 条:措施项目费用分拆及变更增加额外措施项目相关
GB/T 50500-2024 第 9.4.2 条:措施项目清单进度款按约定分解;约定不明按分部分项完成比例
GB/T 50500-2024 第 9.4.3 条:总价合同分部分项进度款比例法,与措施项目支付区分
GB/T 50500-2024 第 6.2.13 条:措施项目费用分拆及变更增加额外措施项目相关
GB/T 50500-2024 第 9.4.2 条:措施项目清单进度款按约定分解;约定不明按分部分项完成比例
GB/T 50500-2024 第 9.4.3 条:总价合同分部分项进度款比例法,与措施项目支付区分
适用边界
论证通过的专项措施若约定在分部分项中按单价列项,按其列项方式计量,与总价措施包干不同。安全生产措施项目在汇总表中常单列,支付与调整仍看合同专条。
最容易错
措施漏项找发包人补。措施费按混凝土量同比调。把变更新增措施当成漏报已含。进度款无约定却按图重套措施量。
和谁容易混
措施项目的风险分配与分部分项相反:列项完整和报价准确性主要由承包人承担,漏报可视为已含。只有约定可调或变更新增额外措施时,才离开这套“常规自负”边界。
还常问
措施项目漏项结算还能补吗?
未按要求填报措施清单项目价格的,费用可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及总价中,结算不做重新计价及调整。
措施费进度款怎么算?
按发承包双方约定的支付分解计算;约定不明时可按分部分项累计完成合价占比推算。
变更增加的措施费也算漏报已含吗?
不是。为完成工程变更需增加且原费用未包括的额外措施项目,应按变更路径计量计价。
措施项目列项谁负责完整?
措施项目清单列项完整性及报价准确性均应由承包人负责,投标时可自行补充列项并承担风险。
能不能按模板实际面积结措施费?
只有合同约定该措施项目按量计价时才可以;否则不能默认按实体量调整。
也可搜:措施项目什么情况不能按量调、措施费漏报还能补吗、措施项目进度款怎么付、措施项目和分部分项调整区别、额外措施项目变更怎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