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夜景照明的常规取法不适用?
夜景照明常规取法不覆盖道路功能照明。体育场比赛投光和工地大灯也不在城市夜景照明设计口径内;即便对象对,超出被照区域的溢散光不应超过 15%,且必须按规划设运行时段。
JGJ/T 163-2008 第 1.0.2 条: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特殊景观元素、商业步行街、广场、公园、广告与标识等景物的夜景照明设计
更新于 2026-09-09
某商业步行街洗墙灯打到红线外窗台,现场目测被照区外溢散明显,设计说明却按“常规夜景”一次过。按夜景照明要求,光线应严格控制在被照区域内,超出被照区域的溢散光不应超过 15%;同时应设置运行时段,及时关闭广告照明。同一条街上的路灯和工地大灯不在建筑物、构筑物、步行街、广场、公园、广告与标识这份景物名单里,不能按夜景照明专项计量。溢散超 15%、时段不设、把路灯混进夜景项目,这一版都不能按常规取法签字。
| 对象或做法 | 还能不能套夜景照明常规 | 现场和清单怎么处理 |
|---|---|---|
| 建筑物、构筑物、步行街、广场、公园、广告与标识 | 能,但必须进专项规划 | 与工程设计同步,溢散光不超过 15%,写运行时段 |
| 城市道路功能照明 | 不能 | 不按夜景照明专项验收,不进夜景清单 |
| 体育场比赛投光、工地大灯 | 不能 | 另按体育照明或临电,不混进夜景工程量 |
| 溢散光超出被照区域超过 15%,或通宵不关广告灯 | 不能当已控光 | 改配光和遮光,按点关闭部分或全部照明 |
- 核对灯具服务对象是否落在建筑物、构筑物、步行街、广场、公园、广告与标识内
- 查有没有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施工图是否按规划做
- 在被照区外抽测溢散光是否超过 15%
- 查运行时段是否写明,广告灯和非重要高层内透光是否按点关
- 清单有没有把道路功能照明或工地大灯混进夜景项目
这条结论怎么成立
夜景照明的常规取法,是把灯打在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里的景物上:建筑物、构筑物、特殊景观元素、商业步行街、广场、公园、广告与标识。设计应符合专项规划,并宜与工程设计同步;照明方式要合理选择,光线必须严格控制在被照区域内。
这套取法对下列对象不适用。城市道路的功能照明、体育场比赛投光、施工现场大灯,都不在上述景物名单里,不能按夜景照明专项去报验和计量,清单项目特征也对不上。对象对了仍可能失效:规划阶段没有限制光污染的要求,施工图不按规划做,灯具溢散光超出被照区域超过 15%,或者运行时段不设、广告照明和非重要景观区高层内透光通宵满开。光污染要在规划、设计、控制、运行与管理各环节一起防,已经出现干扰光再只改灯具型号,验收和运维都会被卡住。把公路照明的功率密度习惯写进夜景说明,结算时对不上夜景工程量。
这套取法对下列对象不适用。城市道路的功能照明、体育场比赛投光、施工现场大灯,都不在上述景物名单里,不能按夜景照明专项去报验和计量,清单项目特征也对不上。对象对了仍可能失效:规划阶段没有限制光污染的要求,施工图不按规划做,灯具溢散光超出被照区域超过 15%,或者运行时段不设、广告照明和非重要景观区高层内透光通宵满开。光污染要在规划、设计、控制、运行与管理各环节一起防,已经出现干扰光再只改灯具型号,验收和运维都会被卡住。把公路照明的功率密度习惯写进夜景说明,结算时对不上夜景工程量。
规范依据
JGJ/T 163-2008 第 1.0.2 条: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特殊景观元素、商业步行街、广场、公园、广告与标识等景物的夜景照明设计
JGJ/T 163-2008 第 3.1.1 条:夜景照明设计应符合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并宜与工程设计同步进行
JGJ/T 163-2008 第 6.1.2 条:应合理选择夜景照明的照明方式
JGJ/T 163-2008 第 7.0.3 条:光线严格控制在被照区域内,超出被照区域的溢散光不应超过 15%;应合理设置运行时段并及时关灯
JGJ/T 163-2008 第 3.1.1 条:夜景照明设计应符合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并宜与工程设计同步进行
JGJ/T 163-2008 第 6.1.2 条:应合理选择夜景照明的照明方式
JGJ/T 163-2008 第 7.0.3 条:光线严格控制在被照区域内,超出被照区域的溢散光不应超过 15%;应合理设置运行时段并及时关灯
适用边界
本页口径是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景物的夜景照明设计,不是公路隧道照明、不是体育场比赛照明、不是施工现场临电照明。广告与标识要进夜景专项规划并与建筑物夜景一起做,但不能拿广告灯箱去顶建筑物立面照明。已经建成、只改灯具不改规划的整治工程,仍要按限制光污染的措施验收,不能口头说“原来就这么亮”。
最容易错
把路灯当夜景照明报验。体育场投光按夜景清单计量。工地大灯写进夜景变更。设计不按专项规划。溢散光超过 15% 仍签合格。运行时段空白却通宵洗墙。
和谁容易混
夜景照明在城里设计规范里只管建筑物、构筑物、特殊景观元素、商业步行街、广场、公园、广告与标识;路灯功能照明、体育场比赛投光和工地大灯不进这本口径。光线要关在被照区内,溢散光不得超过 15%,还要定运行时段,到点关掉广告照明和非重要景观区高层内透光。
还常问
市政道路照明工程能不能按夜景照明专项去计量?
不能。城市夜景照明设计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特殊景观元素、商业步行街、广场、公园、广告与标识等景物,道路功能照明不在这份名单里。
公园灯把光打出用地红线一大片,设计说明还写常规夜景,能不能签?
不能按已控光签字。光线应严格控制在被照区域内,超出被照区域的溢散光不应超过 15%。
竣工后才加的户外标识灯箱,没进专项规划,算不算夜景照明完成?
不算完成。夜景照明设计应符合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并宜与工程设计同步;后补灯箱等于规划和设计两头都没跟上。
通宵不关的商业标识内透光,运行管理这一项怎么判?
应合理设置运行时段,及时关闭部分或全部夜景照明、广告照明和非重要景观区高层建筑的内透光。通宵满开就是时段没设。
体育场训练灯和广场夜景灯共用一套功率密度说明,行不行?
不行。体育场比赛或训练投光不是夜景照明适用对象;广场夜景要按景物名单和专项规划单独做,不能混用功能照明口径。
也可搜:夜景照明什么情况不能按常规做、功能照明能不能按夜景照明验收、夜景照明溢散光超过 15% 怎么办、体育场投光能进夜景清单吗、夜景照明运行时段不设行不行
本回答基于公开规范整理,具体工程应以设计单位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