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11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_电气照明安装_建筑电气工程检查用表_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_合肥市施工质量验收表_安徽省建筑资料库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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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303-2002表23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验收部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专业工长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施工班组组长主控项目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1照明系统通电,灯具回路控制应与照明配电箱及回路的标识一致;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应相对应,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应正常。2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年月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