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104电力驱动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导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_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_电梯工程检查用表_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_合肥市施工质量验收表_安徽省建筑资料库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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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310-2002表4.4电力驱动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导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工程名称安装地点产品合同号/安装合同号梯号安装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合格不合格主控项目导轨安装位置必须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一般项目1.两列导轨顶面间的距离偏差(mm)。轿厢导轨0,+2对重导轨0,+32.导轨支架在井道壁上的安装应固定可靠。预埋件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锚栓(如膨胀螺栓等)固定应在井道壁的混凝土构件上使用,其连接强度与承受振动的能力应满足电梯产品设计要求,混凝土构件的压缩强度应符合封建布置图要求。3.每列导轨工作面(包括侧面与顶面)与安装基准线每5m的偏差(mm)。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0.6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1.04.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工作面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导轨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05mm。如超过应修平,修平长度应大于150mm。5.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接头处缝隙不应大于1.0mm,导轨工作面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15mm。验收结论参加验收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说明:本表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验收;本表不适用于杂物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