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档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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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310-2002表4.6电力驱动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轿厢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工程名称安装地点产品合同号/安装合同号梯号安装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合格不合格主控项目当距轿底面在1.1m以下使用玻璃轿壁时,必须在距轿底面0.9~1.1m的高度安装扶手,且扶手必须独立地固定,不得与玻璃有关。一般项目1.当轿厢有反绳轮时,反绳轮应设置防护装置和挡绳轮装置。2.当轿顶外侧边缘至井道壁水平方向的自由距离大于0.3m时,轿顶应装设防护栏及警示性标识。验收结论参加验收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说明:本表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验收;本表不适用于杂物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