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105电力驱动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门系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_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_电梯工程检查用表_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_合肥市施工质量验收表_安徽省建筑资料库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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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310-2002表4.5电力驱动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门系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工程名称安装地点产品合同号/安装合同号梯号安装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合格不合格主控项目1.层门地坎至轿厢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偏差为0~+3mm,且最大距离严禁超过35mm。2.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必须动作正常。3.动力操纵的水平滑动门在关门开始的1/3行程之后,阻止关门的力严禁超过150N。4.层门锁钩必须动作灵活,在证实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长度为7mm。一般项目1.门刀与层门地坎、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间隙不应小于5mm。2.层门地坎水平度不得大于2‰,地坎应高出装修地面2~5mm。3.层门指示灯盒、召唤盒和消防开关盒应安装正确,其面板与墙面贴实,横竖端正。4.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的间隙,乘客电梯不应大于6mm,载货电梯不应大于8mm。验收结论参加验收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说明:本表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验收;本表不适用于杂物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