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舱

单独隔开走燃气管的那一舱

燃气舱是综合管廊里单独敷设天然气管道的舱室。舱内要机械进排风、防爆风机和独立集水坑,不能与电力舱共舱。

燃气舱首先是舱室隔离:通风必须机械进、排风,风机必须防爆,底部必须设独立集水坑。舱内可燃气体报警上限不大于爆炸下限 20%,紧急切断不大于 25%,超限还要启动本段和邻段事故通风。这些是天然气舱自己的防爆和排水要求,电缆舱自动灭火顶替不了。

管辖规范

  • GB 50838-2015第7.2.1条
  • GB 50838-2015第7.2.5条
  • GB 50838-2015第7.6.6条
  • GB 50838-2015第7.5.8条

适用边界

电力舱、热力与电缆混舱、普通舱自然通风和合用集水坑,都不按燃气舱这套独立隔离、防爆通风和独立集水验收。

相邻对象

  • 电力舱:燃气舱单独走天然气并设防爆通风和可燃气体报警,电力舱走高压电缆,两者不能共舱混用指标。

适用边界

为什么要这样

规范怎么规定

和相邻对象

不按做会怎样

是什么

为什么不能省